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印发《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和有效流通,全面规范我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数据局)统筹建设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于3月1日作为全国首批省级平台与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同步上线运行,实现登记信息互联互通。上线首日,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抚州、九江、南昌等地市依托省平台(https://jxdb.drc.jiangxi.gov.cn)完成首批数据资源登记。
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是我省按照“省里统建、省市共用”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建设的数据流通技术平台,面向社会提供数据资源登记、信息披露、资源发现等服务。直接持有或管理公共数据资源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对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登记,鼓励对未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登记。经授权开展运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应对利用被授权的公共数据资源加工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进行登记。鼓励供水、供气、供电、公共交通等公用企业对直接持有或管理的公共数据资源及形成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登记。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数据局)将持续优化平台功能,提升登记服务质量,逐步形成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底账,有力搭建供需双方对接桥梁,为降低社会用数成本、全面释放数据资源价值、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