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时间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普及的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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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民政局 |
全年 |
社会面普法、系统内普法 |
社会大众、 机关干部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地名管理条例》《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 |
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会、全局干部大会、公园、挂点社区、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宣传栏、宣传册(折页)等 |
以案释法、知识竞赛、户外宣传、学习培训、社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 |
结合“6·1儿童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贯穿于执法、司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司法各环节 |
附件: